沒了商標保護,這些“網(wǎng)紅店”還能走多遠?
隨著抖音等小視頻的興起,一些飲品店火爆網(wǎng)絡躋身于飲品屆“網(wǎng)紅”行列,如街頭排起長隊,人氣爆棚的“喜茶”、“答案茶”、“泰芒了”等。
然而,問題來了,長沙街頭知名的“網(wǎng)紅”飲品店——“泰芒了”被舉報了!
福建一餐飲公司稱,長沙有30多家“泰芒了”都是山寨的,冒用了他人的品牌。早在2015年,“泰芒了”門店就在廈門開設了第一家,后來陸續(xù)火遍全國,目前,全國已有500余家加盟店。
看到“泰芒了”飲品店的爆紅,受利益的趨勢,一些商家違法仿冒“泰芒了”開起了山寨店,在長沙未經(jīng)授權的冒牌“泰芒了”便有30多家。
“泰芒了”商標持有人介紹,早在2015年12月,自己就向國家工商行政總局申請注冊了“泰芒了”商標,并于2018年4月份拿到商標注冊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二條明確規(guī)定:未經(jīng)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的均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
也就是說,長沙這30多家未經(jīng)授權的“泰芒了”門店已涉嫌商標侵權。
這些山寨的門店,打著“泰芒了”的招牌,其實自己的品牌名稱卻是“芒中芒”,只是“芒中芒”三個字故意設計的非常小,不起眼,很容易誤導消費者!
山寨飲品店打著“泰芒了”的商標,不僅門面裝修五花八門不統(tǒng)一,飲品質量更無法保障。
這樣一來,消費者花了購買品牌飲料的錢,但得到的并非品牌飲料的質量和服務;
一旦出現(xiàn)食品安全等各種問題,消費者的權益更難以得到維護,也損害了真正“泰芒了”的信譽。
在現(xiàn)實生活中,大多數(shù)經(jīng)營者在經(jīng)營之初并未對品牌保護引起足夠的重視,對商標法律風險毫無預估,甚至認為商標保護是一件既費錢又沒有意義的事情。甚至有些餐飲商家在經(jīng)營多年后,忽然發(fā)現(xiàn)自己所使用的商標是他人注冊的商標,不得不面臨從商標持有者處花高價買回商標權,或是無奈更名的尷尬。
無論何種類型的商家,都應盡早建立品牌保護體系,盡早注冊商標,做好類別保護。尤其是對經(jīng)營餐飲的商家而言,不僅在商標上要做好保護,在相關的食品、使用器具上也要進行保護!
來源:部谷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