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嘀嘀”商標侵權案圓滿落下帷幕
新聞來源:法制日報
2016年4月,浙江省杭州妙影微電子有限公司、寧波市科技園區(qū)妙影電子有限公司(該兩公司以下簡稱妙影公司)與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小桔公司)就“嘀嘀”系列商標權的轉讓達成一致,小桔公司最終獲得了“嘀嘀”系列商標權的轉讓,妙影公司撤回其在我院及拱墅區(qū)法院對小桔公司的起訴。這意味著杭州地區(qū)迄今為止訴訟標的額最高的商標侵權案圓滿落下帷幕。日前,小桔公司寄送感謝信并贈送錦旗,對浙江省杭州中院及承辦法官的工作表達了高度的肯定和贊許。
“嘀嘀”商標侵權案因涉及互聯(lián)網時代新型商業(yè)模式且小桔公司“滴滴打車”軟件用戶數過億,從而備受社會公眾及媒體的高度關注。2015年4月,杭州中院通過官方微博視頻直播案件庭審過程,開創(chuàng)了省內法院系統(tǒng)微博視頻直播庭審的先河;由杭州中院官方微博“杭法官微”推出的“嘀嘀”商標涉嫌侵權的話題,受到了61.6萬名新浪網友的關注。該案案情復雜,在侵權行為表現形式的認定、被控侵權商標的使用方式以及在互聯(lián)網背景下對商品和服務的劃分等方面對司法審判提出了新的挑戰(zhàn),杭州中院專門召開了專家論證會,邀請浙江省知識產權領域的專家和學者就案件審理相關問題進行分析和論證。
案件審理中,雙方當事人雖然對是否構成侵權各執(zhí)一詞、針鋒相對,但卻均表達了強烈的調解意愿,希望法院協(xié)調解決雙方的矛盾和分歧。對此,杭州中院始終立足于尊重維護知識產權,促進互聯(lián)網時代新興業(yè)態(tài)健康發(fā)展,實現商標權人合法權益以及已經形成的社會公眾對涉案商標認知度之間的合理利益平衡,盡最大可能促使雙方當事人從矛盾對抗走向和解共贏。在此基礎上,承辦法官通過多次電話溝通、面對面磋商等方式多層次、多渠道的溝通和化解,經過不懈努力,最終促使雙方當事人達成了商標轉讓協(xié)議。
案件的圓滿審結,既維護了妙影公司作為商標權利人的合法權益,又使其通過轉讓注冊商標實現商標權利的價值,免于日后相關案件的訟累;也使小桔公司在獲得轉讓的注冊商標后,繼續(xù)對其通過傾力營銷形成的具有穩(wěn)定消費群體和市場格局的經營模式進行完善和提升。同時,對社會公眾,特別是新興的互聯(lián)網企業(yè)樹立尊重知識產權的理念,注意避讓他人知識產權,做好品牌創(chuàng)立的前期準備,未雨綢繆、避免紛爭具有良好的示范和引領效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