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虎訴小米侵權索賠2000萬元
新聞來源:中國知識產權報
因認為小米公司利用不同版本的MIUI操作系統(tǒng)針對360手機助手等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下稱奇虎)運營的軟件實施了一系列不正當競爭行為,近日,奇虎以不正當競爭為由將小米公司訴至法院,索賠兩千萬元。北京市西城區(qū)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奇虎訴稱,奇虎是一家提供互聯網安全及綜合服務的互聯網公司,系360手機助手等360系列產品的著作權人及運營方。小米科技有限責任公司為MIUI操作系統(tǒng)和小米應用商店的權利人和運營方,雙方系同業(yè)競爭者,而小米針對360手機助手等原告軟件實施了一系列不正當競爭行為,干擾用戶正常下載和使用360手機助手等軟件,要求判令小米公司立即停止侵權行為、賠禮道歉并賠償經損失。而此前,小米也以奇虎與北京酷睿蒙數字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實施了詆毀小米公司商譽及虛假宣傳等不正當競爭行為,訴至北京市海淀區(qū)人民法院,索賠2000萬元。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